朱女士:在江蘇省內多個城市繳納過保險,但沒有轉移,期間有斷繳,不知道是自動聯合還是需要自己轉移?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答復: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經辦服務工作的通知》(蘇人社函〔2020〕59號)規定:從2020年7月1日起參保職工江蘇省內跨統籌區流動就業時無須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除退休和死亡人員),我省已啟動一體化信息平臺,預計今年11月底13個市全部上線,省內不需要辦理轉移接續,實現省內參保繳費情況一網查詢。